一、项目基本情况: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******学院2025年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4年2月7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遴选公告、遴选文件
更正内容:
1、原遴选公告、遴选文件“二、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“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遴选前******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等)”修改为“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遴选前******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等)”;
2、原遴选文件“(六)评分办法和标准中‘1、投标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前在江西范围内从事的招标代理项目的业绩(仅限货物和服务类业绩)进行评比:’和‘2、投标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前在江西省范围内从事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(仅限货物和服务类业绩)数量进行评比:’和‘3、投标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前在江西省范围内承接过预算金额2000万(含)以上政府采购项目(仅限货物和服务类业绩)的得3分。’和‘评审依据:提供项目统计表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参与评审。以上1、2、3项同一项目可重复计分。’”修改为“‘1、投标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前从事的招标代理项目的业绩(仅限货物和服务类业绩)进行评比:’和‘2、投标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前从事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(仅限货物和服务类业绩)数量进行评比:’和‘3、投标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前承接过预算金额2000万(含)以上政府采购项目(仅限货物和服务类业绩)的得3分’”和‘评审依据:提供项目统计表、采购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参与评审。注:政府采购项目需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截图,以上1、2、3项同一项目可重复计分。’
3、原遴选文件“(六)评分办法和标准,项目人员要求中‘3、委派本校的项目经理具备高级职称的得3分、中级职称的得2分,初级的得1分。本项目最高得2分。’修改为‘3、委派本校的项目经理具备高级职称的得3分、中级职称的得2分,初级的得1分。本项目最高得3分。’
更正日期:2025年2月12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:无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******学院
联系人:聂老师
联系电话:***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