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《关于******有限公司生物制剂新药商业规模生产项目(KN044)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******有限公司生物制剂新药商业规模生产项目(KN044)
建设地点: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机场路1688号
******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,验收意见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12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必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张工
联系电话:***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