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境保护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******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米涤纶化纤织布产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******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米涤纶化纤织布产品建设项目
******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工业大道以西,北纬五路以南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
联系人:金永林
电话:******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