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青城市甘露派出所地块(以下简称“本地块”)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甘露镇甘露村,东至发展大道、南至余村、西至余村荒地、北至赣江财富广场,地块中心点坐标为E115.77251°,N29.24355°,地块总面积12134.25m2(约18.2亩)。
************资源局收储,闲置至今。
******资源局出具的《规划条件通知书》(编号2023-019)可知,该地块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,属于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》(GB50137-2011)中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等相关文件要求“地块************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单位”)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
接受委托后,我单位在国家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、标准和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,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,成立课题组,开展了资料收集、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调查时间为2023年11月。
根据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综合得出:本地块未发现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(2021年版 部令第15号)中的危险废物,未发现各类槽罐,历史及现状均******学校、车站、农田、水塘、山地和加油站,本项目地块地下水流向为自东向西,中度石化共青城加油站位于本项目地块西北角北侧,不属于本地块地下水上游,且根据现场踏勘可知,加油站整体地势比地块低3m左右,加油站污染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可能性小,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显示,企业建设于2020年,使用的储油罐为地下双层储罐,每年均会定期进行油气回收系统检测,泄漏风险小。
******学校、车站,汽车站配套建设有加油站,加油站生产活动污染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。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中的工作程序,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,调查活动可以结束,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