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青城市九仙大道以西、甘露二路以北地块(以下简称“本地块”)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甘露镇园林场,东至规划红线、南至甘露二路、西至规划红线、北至规划红线,地块中心点坐标为E115.76095°,N29.26885°,地块总面积24410m2(约36.6亩)。
本地块历史沿革如下。根据《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共青城市2012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赣国土资核〔2012〕654号)可知,本地块2******************资源局重新收储。
******资源局出具的《规划条件通知书》(编号2023-030)可知,该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(应急物资仓库)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等相关文件要求“地块************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单位”)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
接受委托后,我单位在国家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、标准和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,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,成立课题组,开展了资料收集、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调查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。
根据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综合得出:本地块未发现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(2021年版 部令第15号)中的危险废物,未发现各类槽罐,历史及现状均未堆存过固体废物;地块无工业生产历史,未发生过污灌农田情况;本地块周边500m区域内主要为住宅、砂石堆场、农田、水塘和山地,本项目地块地下水流向为自东北向西南,常年主导上风向为东北风,砂石堆场位于本项目地块南侧,仅在2014年和2020-2021年间投入使用,且不属于本地块地下水上游和常年主导上风向,通过地下水迁移和大气沉降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。
现场快速检测分析可知,本地块内重金属检出了镍、铜、砷、汞、铅、镉、总铬等,镍、铜、砷、汞、铅、镉检出浓度低于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DB36/1282-2020)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;总铬检出浓度低于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/T67—2020)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。PID地块内检出范围为0-0.1mg/m3,对照点检出范围为0-0.1mg/m3,差距较小。因此,快速检测结果显示本地块受污染可能性较小。
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:本地块和周边区域内当前和历史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。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中的工作程序,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,调查活动可以结束,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。